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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关于“福音正统教”与法律诉讼案

“福音正统教”的成立和阴谋

一九六九年,正值主的恢复在美国进入高峰期,美国有个团体叫作“学园团契”(Campus Crusade),这是二次世界大战后所兴起的一个福音工作。他们中间几乎有五十名最拔尖的工作者,因为不满意那个工作,忽然间都辞职离开了。这对于校园福音工作,是个很大的打击。对于那五十个人而言,主的恢复自然成了一个被注意的焦点,相当有吸引力。

这时弟兄们中间有一位,原是南浸信会的游行布道者,和校园福音工作里的人有些熟识,他就与那些离开校园福音工作的人有了接触。因着他的缘故,有几位常到地方召会来听道,其中一位到洛杉矶一会所,听了相当久。于是,他们有人考虑是否应该转到主的恢复这条路上来,而他们知道不能回公会去。因为六十年代的美国,是个新、旧时代的转换期,到处弥漫着新思潮,连基督教里有心的青壮代,也都不愿意要老旧的东西。可他们却看见,主的恢复在美国的确是个全新的东西,而且真理透彻、丰富、有深度;若是能讲真理、讲圣经,在美国一定吃得开。因此,他们想要转到主的恢复来。他们盼望转到主的恢复以后,李常受能封他们为使徒。然而,他们调查研究后,发现地方召会没有封使徒的家风,所以觉得这条路行不通。因着他们自己需要有一条出路,一个前途,于是另行成立了一个新的派别。

他们把美国基督教现实的情形,以及召会历史都研究过,觉得美国需要一个新的基督教,但他们自己讲不出新东西。他们发现东方希腊正教,比罗马天主教古老、正统一点。罗马天主教和更正教各公会,都离开了正统,惟有东方希腊正教,还留在正统里。天主教的教皇制度,是在第六世纪末,才完全被人公认。但在此以先,东方希腊正教已经有了相当的势力。所以,这班离开校园福音工作的人,就想要把东方希腊正教里的一切,搬到美国来。他们说,他们不是重在跟随圣经,而是重在跟随头几个世纪,为着断定教义所召开的大会(councils)。其中,第一个就是奈西亚大会。他们是要跟随那些早期的大会,也就是第六世纪以前,天主教还没有完全成立之前,大会里所定规的信条。这等于呼召美国更正教教徒,回到传统去。他们成立了一个团体,称作“福音正统教”(Evangelical Orthodox Church),简称E.O.C.,并且封自己为主教,那些发起人,各个都是主教。

E.O.C.成立后,他们就着手研究,如何在美国打出跟随东方希腊正教的主张。当时在美国的各公会都老旧了,虽然有些新的宗教兴起,五花八门,甚至可说是古里八怪,但那些E.O.C.的人,毕竟曾经作过福音工作,知道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都没有真理,无法长久。然而,主恢复里有结实的东西,不仅能持久,并且相当有冲击力,如同一支新兴的军队。所以,他们知道,若是要打开美国,就非把主的恢复打倒不可。而要打倒主的恢复,就得先打倒倪柝声和李常受这两个人。

以后,他们就开始进一步研究,并写了一本指控倪柝声的书,但在要出书的时候,又经过一番考量,认为倪柝声的书在美国、欧洲相当盛行,影响所及,不是他们轻易能打倒的。因而,他们就缓一步,定规要先把李常受打倒,然后再打击倪柝声。这个E.O.C.,就是在美国最反对主恢复的团体,也是后来两本邪恶的书:《弯曲心思者》(The Mind Benders),和《神人》(The God-Men)的幕后主使者。

“福音正统教”的分裂与两本书的出版

从一九六九年开始,在柏克莱那些“福音正统教”的阴谋策划者,就为打倒李常受而努力。他们拟定写一本书,里面充满了虚假的、诽谤的话,并不是来辩论真理的。譬如:李常受讲基督是神人,信徒在基督里,已经变成许多神人了。他们就抨击李常受所传的道,是封神道,把召会封成神了;李常受讲的神,不是三而一的,是四而一的,父、子、灵加上召会,召会也变成一个敬拜的对象了。这就是他们对地方召会教导的错断。⑴

他们这样指责,乃是对真理没有完全的认识,他们的神学是肤浅的、传统的、天然的、宗教的、不足的,甚至是迷信的。他们没有摸着神对基督启示的深处。岂不知,基督就是第一个神人?基督只有一个身位,却有两种性情:属人的性情和神圣的性情。耶稣基督乃是神人,就是神与人的调和,祂是真神,又是真人,自然祂可以称为神人。而关乎“神人”一词,应用在信徒身上的问题,圣经的教训是:所有信徒皆由神所生(约一13),具有神的生命(约壹五12);认识神住在我们里面(约壹四15),并且有份于神的性情(彼后一4)。故此,信徒在基督里既有人的性情,也有份于神的生命和性情。当我们说信徒乃是神人的时候,这意思正如上所述,却不是说信徒与基督那独特的神人地位相同。这就如称为神的众子(罗八14),不是就等于神的独生子身份一样,更不等于说,信徒要变成神或者进化到神格里去。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人还没等书写完,就分裂为两班人。其中一班人就花钱雇佣所谓的邪教专家,用底稿写成一本书,名叫《弯曲心思者》,由美国基督教的一个大出版社(汤玛斯-尼尔森公司)出版。作者杰克·史巴斯(Jack Sparks),是加州柏克莱的“基督徒世界解放阵线”(后改名为“伪灵剖析会”,Spiritual Counterfeits Project)的前领导人。他接受了东正教的一支,离开“伪灵剖析会”,就开始以特殊的角度,用古代的信经加上圣经来驳斥邪教。此书指控地方召会对其成员洗脑,并恶待会员。为了推动出版社出版这本书,那些策划者中间的一位主教,还进入“汤马斯·尼尔森公司”的编辑委员会;而分裂的另一班人,就是“伪灵剖析会”,也用同一份底稿写成另一本书,称为《神人》,书中对李常受的教导与地方召会中的实行更是大加指控。并且,这两本恶毒的书就在一九七七年相继出版了。⑵

关于法律诉讼的交通

一九七九年四月间,李常受访问美国科罗拉多州一带的召会,在新墨西哥州的阿布奎基(Albuquerque)的特会中,当领头的弟兄们在那里聚集时,同工们说:“只要《弯曲心思者》和《神人》这两本邪恶书籍存在,我们的工作就无法开展,特别是校园工作,根本就无法往前;因为无论我们接触什么人,不管他是不是基督徒,过不久他就会收到其中的一本书,从而被破坏了。这不是一件小事。”

在此之前,众地方召会向这两本书的作者及出版商多次恳切呼吁,也至少有近三百位圣徒,从各地召会写信给他们,指出书里的不实之处,但他们仍然充耳不闻、不理不应。此外,还有三百多种出版品,引用这两本书里的话攻击地方召会。在这情形之下,如果地方召会闭口不言,那就是默认反对者所说的了。

听了弟兄们的交通,李常受考虑再三,觉得主恢复里的众圣徒,正如保罗在使徒行传的处境一样。犹太人为着保罗职事的缘故,要攻击他,他就上诉于该撒。他还使用了他罗马公民的身份,甚至后来在罗马那段监禁的期间,也成了神给他一段安静的时间,让他能写出末了几封重要的书信。保罗为了保存他的职事所作的,就是上诉于该撒。这是使徒保罗在面临犹太宗教家,威胁其生命之际所采取的作法。保罗是极不愿去告那些逼迫他的人。然而,他别无选择,否则他会被害死,主的话也就无法完成。

李常受又觉得,基于马太福音十八章的原则,一再尝试直接与对方调解,均遭到对方断然拒绝,怎么作都得不着善意的回应。为着主恢复的前途,他和弟兄们就交通决定,不再容让这种破坏的情形继续扩散,反而要根据使徒行传保罗上告于该撒的原则,提起诉讼,而美国的法律就是现代的“该撒”。弟兄们也都知道,除此之外,已无其它反应的管道。此诉讼之目的,在于将真相公诸于世,以终止残酷的迫害。甚至,李常受对参与诉讼案的律师说:“我们一点不是为着钱,若是你同意,我们把赔偿的问题完全交给你。胜诉了,你要求赔多少,全数你拿去,我们只需要停止这本书的出版。”那律师笑着说:“李先生,你不要求赔偿,法院会说你既不要赔偿,就表示你没有受损,那就不用打官司了,法院也不受理。所以,你最少要拿一块钱的赔偿,表示你有一块钱的损失,这样法院才能替你追查。”李常受说:“好,那就随你要吧!”

于是,在经过了三年试图澄清污名的努力未果,及承受莫大的痛苦之后,终于在一九八〇五月间将《弯曲心思者》和《神人》这两本书的诽谤案呈进了法院;同时在美国加州、德州、乔治亚州和俄亥俄州四个州,上诉法院。

有些人听见这事,就引用林前书第六章六节,批评地方召会是“弟兄告弟兄”。然而,弟兄们在阿布奎基谈话时,在主面前实在有深沉的感觉,非得像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五章九至十二节,“上诉于该撒”不可。因为美国是个法治的国家,弟兄们不是去告弟兄,乃是找警察去抓强盗。正如有人到你家,撞破你的门,进来抢夺、破坏你的东西,你先和他说好话,请他出去,他硬是不走,你怎么办呢?只好打电话给警察。地方召会面对的情形,到一个地步,就是这样,只得打电话请警察。他们若想来辩论真理,弟兄们自然愿意和他们辩论;他们讲三位神,我们说“三一神”,大家来辩论,这没有问题。美国的法律是准许大家辩论真理的。然而,他们却蓄意破坏,把地方召会说成和“人民庙堂”邪教一样,这是毁誉,不是辩论真理,所以非把这事交由法律解决不可。

根据使徒行传,保罗在耶路撒冷受逼迫,犹太人想要杀他,千夫长出来,带走保罗,用皮带捆上,要用鞭子拷问他。保罗就说,他是罗马人,有罗马公民权。千夫长听了很害怕,不敢打他,只好把他带到祭司长和议会面前说话。保罗看见逼迫他的人有两派,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而法利赛人最不喜欢撒都该人讲没有复活,所以他就在议会中喊着说:“我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了盼望死人复活”(徒二三6)。于是,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立刻起了争执,会众就分裂了,乱成一团。千夫长立刻把保罗抢出来,脱离了那些暴民(徒二一27~二三10)。

以后,保罗被捆锁在该撒利亚,犹太人还是一直想要杀害他,请求罗马总督把保罗提到耶路撒冷,他们好在路上埋伏杀害他。总督为要讨好犹太人,就问保罗愿意上耶路撒冷么?保罗知道犹太人的计谋,就说,他并不是怕死,但因为犹太人告他的事都是虚的,他要“上诉于该撒”,好保障他脱离犹太暴民的手,继续为主作见证(徒二五1~12)。由于这是罗马公民的权利,总督没有什么话说,也无法再讨好犹太人,就把保罗解送到罗马该撒那里。保罗在罗马受到特别的待遇,可以在他被囚禁的房子里向人传福音。后来他被释放,更加有负担为主作工。约莫过了三年多的光景,该撒尼罗大大逼迫基督徒,保罗第二次入监,才为主殉道。所以,他头一次上诉该撒是对的。

那么,谁是美国的“该撒”呢?不是美国总统,而是美国的法律。甚至总统犯法,百姓也可以告总统。所以,美国总统不是“该撒”,美国法律才是。弟兄们写信给那两本书的作者和出版商,打电话约他们见面商谈,他们置之不理,并且变本加厉地出了第二版。谁能不顾主在地上的权益,任其继续下去?弟兄们必须上告于法律,让法律来保障。⑶

在弟兄们提起诉讼后,一九八二年,“美国校园团契出版社”再次发行《神人》英文版,流毒仍在蔓延。⑷

《弯曲心思者》诉讼案判决结果

一九八三年四月十日,《弯曲心思者》的出版商(汤玛斯·尔森公司)与地方召会达成和解协议,并在美国十八份报纸登报收回尚未卖出的书,并公开声明:“不再继续出版该书,免得使李常受和众地方召会以及其中的信徒受到任何的破坏和损害。无论哪一版,都不应该把地方召会列入其中异端和邪教之列。为这缘故,该公司收回《弯曲心思者》一书中对李常受及地方召会的论断,并向众地方召会中善良的基督信徒道歉。”⑸

其实,汤玛斯·尼尔森出版社,是个著名的圣经出版社,在纽约华尔街有股票上市。地方召会一向法院上诉,报纸立刻刊登出来,他们公司的股票就受影响,全美基督教界也哗然。其它各家出书报攻击、毁谤地方召会的,先前对弟兄们的信件不睬不理,这时才醒悟过来。弟兄们再打电话给他们时,他们的态度明显转变了,有的说:“我们很欢迎你们,你们为什么不来和我们谈谈?我们真是愿意敞开和你们谈。”有的说:“我们真是怕被告,我们没有钱打官司。”所以各个都要请弟兄们吃饭,要坐下来好好谈,并且都声明收回、停止、或修正那些毁谤地方召会的书。本来这些书报如雨后春笋、争先恐后地出版,也如一群蚂蚁争相竞食。然而,当弟兄们上诉法院,就如喷打杀虫剂,所有的蚂蚁都消踪灭迹了。⑹

在此就给人看见,那些攻击和毁谤的,一直把地方召会看作是“软柿子”,他们认为可以随便捏来捏去。甚至,有些人不承认地方召会的圣徒是弟兄,却又以“弟兄不可状告弟兄”为幌子,在招摇撞骗。若状告了,他们反而可以抓住把柄,又承认是“弟兄”状告弟兄,更可以肆无忌惮地控告地方召会。实际上,他们一直为自己的利益或达到某种目的,对弟兄们的回应不理不睬,也不顾到给地方召会造成的伤害。可一旦发现他们自己的利益将会因此受损,就立刻换作另一副嘴脸了。他们若是为辨明真理而出版那些书籍的,他们有什么害怕的呢?若那些出版书籍中,所描述的都是真实的,他们何必担心官司会输赔偿呢?他们不是喜欢谈论“正统”、高举“真理”吗?为何一见弟兄们上诉法院,腿脚就发软,果断地决定不再为“真理”站住呢?

然而,这样既客观又明摆的事实,现今却被一些居心叵测之人狡辩说:“他们只是迫于压力和威吓而道歉,并未否认书中的内容。”可见,人心的诡诈具有何等的破坏性!撒但都会引用圣经,而人若找出许多的借口和理由来支持自己荒唐的说辞,又有何难的呢!倘若人只注意出版商的道歉之举,而漠视他们公开声明的全部内容,以及他们出版恶毒书籍的真正意图,不妨把出于同一份底稿改编写成的《神人》一书诽谤案的判决书拿出来细心揣摩,就该知道这背后的源头是什么?该判决书在一九八五年六月由加州阿拉米达郡高等法院宣判,其中就大致提供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何止说谎、欺骗和攻击呢!

《神人》诉讼案判决结果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美国加州高等法院,经一连串的调查取证,并采用专家(如美国宗教研究所所长梅尔敦博士,华盛顿天主教大学宗教研究所沙礼巴博士,圣公会神学院及费城神学院院长葛逑思博士,华盛顿大学社会学及比较宗教学教授史达克博士,富勒神学院心理学研究所资深心理学教授马若黎博士,曾任美国教会历史学会会长高斯达博士)证言,判决涉及《神人》之出版商及作者败诉,并判原告应得一千一百九十万美元。然而,在法庭宣判的前夕,“伪灵剖析会”预期会败诉,竟突然宣告破产且没有出庭,所以原告只得三百四十万美元的惩罚性赔款。事后显明,他们破产的声明只是想要逃避赔款的责任,并且装出遭受地方召会打击的可怜样子。这卑鄙的手段果然使许多人中计,博取了他们的同情。而在法院的取证中,有几件惊人的证据出现:

一、作者尼尔·达迪在书中所描绘的,都是不经采证的捏造和诬陷。并且,他自身道德败坏,如吸毒、尚未离婚就与情妇同居等。几次在美国取证时,请他不到。后来他逃到欧洲,因为他无法面对真相,甚至企图自杀。把他救活后,他吐出真相,书中的指控全是他恶意的、造假的毁谤。

二、关于神学或基本信仰上对李常受论点的引用,作者都是恶意的断章取义,从未花时间仔细研究整体的教训;有时还故意在所引用的字句中窜改原文,好将错误加诸其上。读者因没有机会直接去读李常受的信息作直接考证,就被误导了。

三、法院发现了书面证据,写这些书本的原因,乃是由一个在美国校园中具有声望的基督徒团体所策划的。因为在六十年代末与七十年代初,有几位他们组织中的带领人,因为看见了李常受的信息而被这些真理吸引。这个团体因为惧怕他们的工作受到打击,又想在美国维持他们原先的利益,就花钱请些所谓的邪教专家来攻击李常受,目的是要将地方召会消灭殆尽,好维持他们预先设想的利益。这些资料都收集在长达五年的搜证资料中。⑺

虽说诉讼花了五年时间,地方召会在两本书的案件上都得了胜诉,终于使真相公告于天下;这两本书被暴露出来,也被敕令收回,就受了制止。但同时,地方召会的好名声受到了破坏,名誉在全世界已受了玷污。然而,若没有采取这行动,那两本书还会继续破坏到极点。遗憾的是,现今仍有人指责地方召会好打官司,弟兄状告弟兄,这样的指责是愚昧无知的,只不过是不顾真理,不顾主的权益,不愿意正视事实,岂不是同情魔鬼的行为吗?


⑴.李常受,《历史与启示》,第二十五篇

⑵.基督教研究院,“我们错了! ——对地方教会的重新评估”

⑶.李常受,《历史与启示》,第二十三篇

⑷.基督教研究院,“我们错了! ——对地方教会的重新评估”

⑸.《弯曲心思者》出版商撤销声明

⑹.李常受,《历史与启示》,第二十三篇

⑺.《神人》诉讼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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