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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十四章)

【创十四1~4】当暗拉非作示拿王,亚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玛作以拦王,提达作戈印王的时候,他们都攻打所多玛王比锐、蛾摩拉王比沙、押玛王示纳、洗扁王善以别、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琐珥。这五王都在西订谷会合;西订谷就是盐海。他们已经服事基大老玛十二年,到第十三年就背叛了。

字义批注:

“基大老玛”,预表黑暗的权势,老玛指以拦国的神名的仆人。(注:该四王的疆土是在巴比伦及其邻近一带地方,而巴比伦预表偶像的世界)。

“所多玛王”,预表罪恶的权势。(注:该五王的领土是在死海周围和约但河平原一带地方,在圣经中所多玛和蛾摩拉以罪恶闻名,后来遭神毁灭,参阅创十八20,十九24~25)。

“盐海”,就是死海,原为一深陷之谷,聚约但河水成湖,其水平面低于地中海的海平面约一千三百多英尺。此湖并无出口,因累年聚积矿物质,其水中含百分之二十五的氯化盐及溴化盐,是世上浓度最高的湖水,生物无法在此水中生存。西订谷就是盐海,意指那谷以后成为盐海的一部分。

“服事基大老玛”,指罪恶的世界原是在黑暗的权势底下。

“背叛”,表明撒但手下的那些执政掌权者(弗六12),个个并非安份守己,不只是不服神,并且它们之间谁也不服谁。

 

【创十四5~7】第十四年,基大老玛和同盟的王都来在亚特律加宁,击败了利乏音人;在哈麦击败了苏西人,在沙微基列亭击败了以米人,在西珥山击败了何利人,一直追击到靠近旷野的伊勒巴兰。他们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击败了亚玛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逊他玛的亚摩利人。

字义批注:

“击败了...”,这些被基大老玛一路杀败的人,预表属肉体的人;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肉体抵挡不住黑暗的权势。

“亚玛力”,这些被基大老玛杀败的人中,在圣经里以亚玛力人为代表,以色列人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争战(出十七16),表征灵与肉体相敌相争(加六17)。

 

【创十四8~10】于是所多玛王、蛾摩拉王、押玛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琐珥)都出来,在西订谷摆阵,与他们交战,就是与以拦王基大老玛、戈印王提达、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亚略交战;乃是四王与五王交战。西订谷有许多石漆坑;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掉在坑里,其余的人都往山地逃跑。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

字义批注:

“在西订谷摆阵”,五王选在西订谷摆阵,乃因那里“有许多石漆坑”。他们原想利用地理上的天然险恶,作为防守的阵势,结果却自己“掉在坑里”。

话中之光:

①.人所依仗的,往往反成了人的陷阱。这世界的人事物,无可值得依赖,只有神是人最佳的保护。

②.虽然这场战争表面看来是国际间的,实际上却是神主宰的安排。对于神子民的环境和一切事故,神是主宰一切的。当然在迦南地,只有两家希伯来人(亚伯拉罕家和罗得家),其余都是外邦人。最终五王被四王击败,我们若仔细读以下的经文,会看见这场战争完全是为着罗得和亚伯拉罕。换言之,这场战争完全是神为着祂的子民而战。

 

【创十四11~12】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了,当时罗得正住在所多玛。

字义批注:

“都掳掠去了”,四王所掳掠的,除了财物和粮食之外,还包括“人口”(参创十四21)。

“罗得”,预表失败的信徒;魔鬼不只掳掠不信的世人,并且也掳掠失败的信徒。罗得和亚伯拉罕分离,这是他第一次失败。之后,他的情形就走下坡,渐渐挪移自己的帐棚,最后搬进了所多玛城,住在那里。在神眼中,所多玛是个罪大恶极的城市。罗得是神的子民,必然知道这事。他该远离所多玛,然而,因为所多玛周围的土地肥美,罗得就走向那城,并且迁入那城,定居在那里。这是他第二次的失败。神不允许他的子民住在那邪恶的城里,因此在神主宰之下,发生了四王与五王的争战,罗得和他的财物也都被掳去。罗得遭遇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至终,他失败的最后一步,就是落在敌人手中。他被掳了,而所多玛王并不能帮助他。

“当时罗得正住在所多玛”,表示信徒若与罪恶的世界为伍,就会被魔鬼所掳掠,随波逐流,不能自拔。圣经强调所多玛被掳掠,因为罗得住在那里。这场战争不仅是四王攻打五王,这场战争乃是为着神的一个子民而战。罗得住在所多玛可能很平安,但神不平安。神绝不会允许罗得平平安安地住在那里。神也许会说,“罗得,你里面也许有平安,但我要从外面兴起一些搅扰来。我要差遣四王击败五王,并且掳掠你的城市。他们要把你,你的家人,并你所有的一切都掳去。”这事真的发生在罗得身上。在罗得被掳的事上,神是主宰一切的。

话中之光:

①.万国的荣华富贵都是属于撒但的(太四8~9);世上有很多人,乃是被魔鬼任意掳去的(提后二26)。

②.信徒不可与恶人同行、同住(诗一1),否则必与恶人同受遭害;罗得以为找到了最美好的居处(参创十三10~12),但结果却是不美的遭遇。

③.信徒若被引诱而寻求地上的名誉、地位和钱财,迟早必会遭遇属世的骚动和变迁;罗得原为财物而离开亚伯拉罕,如今财物都被掳掠去了。可惜罗得并未因此而学会功课,故其结果相当凄凉(参创十九23~38)。

 

【创十四13】有一个逃出来的人,来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亚伯兰正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幔利和以实各并亚乃都是弟兄,曾与亚伯兰联盟。

字义批注:

“有一个逃出来的人”,神顾念属祂的人(罗得),特意安排人事物(逃出来的人),使其他信徒(亚伯兰)得知弟兄被掳的消息。四王掳掠了所多玛,和一切粮食的供应,但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亚伯拉罕,罗得被掳了。你相信这是偶然发生的吗?这么多人被掳去,这个人却逃了出来。他乃是神的主宰所保留的。我们会看见,这必是因着背后的代祷发生的。那个逃出来的人没有跑掉,特意来告诉亚伯拉罕,罗得被掳了。

“来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亚伯兰原住在伯拉大河的东边,蒙神呼召渡过大河移居迦南地,故称为“希伯来人”;这里是圣经里第一次出现这名,后来这名也用来称呼以色列人(创三十九14、17)。“希伯来人”,预表真正“渡过河的人”(见来一1),即与基督同死同活的人(罗六3~11),置旧人于死地,凭信心向神活着;亚伯兰此时正住在“希伯仑”(创十三18),表明他的属灵光景,因着与神有美好的交通(希伯仑),而显得刚强且丰富(幔利),并且从安息(橡树那里)中更加得力(赛三十15);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能力打属灵的争战。

话中之光:

①.信徒若不藉交通安息于神,就不能打属灵的仗。

②.我们刚强的人,应该担代不刚强之人的软弱(罗十五1)。

 

【创十四14~16】亚伯兰听见他侄儿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击败敌人,又追到大马色北边的何把,将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

字义批注:

“侄儿”,原文作弟兄,16节者同。

“三百一十八人”,有解经家将此人数,与亚伯兰的管家大马色人以利以谢(参创十四15,十五2)作有趣的联想:“以利以谢”按原文字母所代表的数目字,合计刚好三百一十八,而其字义则为“神是我的帮助”,表明亚伯兰是凭神的帮助去追击敌人的。以数百名家丁去追击四王的联军,这事证明亚伯兰对人有爱心,对神有信心,他知道神必为他争战(出十四14)。

“便在夜间”,表明他有聪明智慧,懂得利用夜色的掩护,以发挥奇袭的效果;“自己”,表明他有勇气与胆量,亲身临敌;“同仆人分队”,表明他有组织与谋略;“又追到”,表明他有体力和毅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夺回来”,说明他的争战并非没有目的,也并非没有结果。

话中之光:

①.亚伯兰敢于以寡击众,正是爱里没有惧怕(约壹四18)的明证。亚伯兰对神有信心,因为他学会了认识神。他勇敢地信靠神,并冒着生命的危险,为弟兄争战。信徒当以信心支取神的能力,倚靠祂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弗六10)。

②.弟兄为患难而生(箴十七17);一个真正有爱心的信徒,决不会见到弟兄陷于困境而漠不关心(约壹三17~18)。就亚伯拉罕(亚伯兰)说,看见弟兄被掳对他乃是羞耻。今天在召会中,看见任何弟兄姊妹被掳,我们的负担就是要把我的弟兄或姊妹救回来。这就是亚伯拉罕所作的。若不这样作,对我们就是羞耻。

③.信徒在信心上的成就虽是个人的,但对其他肢体的感受并不是冷漠的(林前十二26);独享属灵的荣耀,绝非正常基督徒的心态。

④.不要一直记挂着别人对我们的亏欠;心怀不平的人,不能为对方祷告与争战。虽然罗得曾经亏负过亚伯拉罕,离开他,但亚伯拉罕还是关心罗得的安危,不计算弟兄的弱点,也不对罗得幸灾乐祸。反在罗得被掳去时,为罗得祷告,并坚决定意要为罗得争战。这也告诉我们,即使弟兄对不起我们,但弟兄有难,我们还得甘心乐意地帮助他。

⑤.信徒平时应当以神的话来装备自己和亲人(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必要时才能够打属灵美好的仗。

⑥.属灵的争战,切忌奔跑无定向,斗拳像打空气(林前九26)。

⑦.信徒若能自己分别为圣,就必能帮助软弱失败的弟兄脱离困厄。

 

【创十四17】亚伯兰击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盟的王回来的时候,所多玛王出来,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字义批注:

“基大老玛”和“所多玛王”,同属黑暗罪恶的权势,此处前者有如吼叫的狮子(彼前五8),后者有如狡猾的蛇(创三1)。

话中之光:

①.许多信徒能胜过魔鬼明显的作为,却不能胜过魔鬼诡诈的陷阱。

②.信徒对付凶恶的仇敌,务用坚固的信心抵挡它,它就必离开我们逃跑(彼前五9;雅四7)。

③.撒但若不能用威吓来胜过我们时,就会像蛇用诡诈诱惑人,装作光明的天使和仁义的差役(林后十一3、13~15)。

④.当我们刚打完胜仗(杀败敌人回来)时,要小心,魔鬼可能会设法挑动我们今生的骄傲(在王谷迎接)。

 

【创十四18】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字义批注:

“撒冷”,意指平安,乃耶路撒冷早期的称呼(参诗七六2)。

“麦基洗德”,意指公义王,预表基督是君尊的大祭司(来七1~3)。亚伯拉罕得着胜利后,麦基洗德出现了。麦基洗德是神的祭司,他在出现之前,必定曾为亚伯拉罕代求。亚伯拉罕率领的壮丁没受过战争训练,却能杀败四王得着胜利,必是藉着麦基洗德的代求(参出十七8~13)。今天我们的大祭司基督,正以隐藏的方式为我们代求(罗八34下;来七25下),使我们成为祂的得胜者,击败神的仇敌,好使基督藉着我们的得胜,能在祂第二次来时公开的显现。

“饼和酒”,两者均预表属灵生命的供应,前者滋养、饱足、加力,后者舒畅、复苏、激励。

“祭司”,这里圣经题到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先于亚伦的祭司职分(出二八1)。照着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职分,高于亚伦的祭司职分(来七)。基督在地上的职事里,乃是照着亚伦的等次为大祭司,为着除掉罪(来九14、26)。然后,基督在天上的职事里,乃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标出为大祭司(来五6、10),不是为着罪献祭,乃是将那经过成为肉体、人性生活、钉十字架、和复活之过程的神(由饼和酒所表征—太二六26~28)服事给我们,作我们生命的供应,使我们蒙拯救到底(来七25上;亚六11;来五6,七1)。

话中之光:

①.信徒常常参加擘饼记念主的聚会,也是一种重新得力的好机会。

②.当亚伯兰追击基大老玛的时候,麦基洗德并没有出现;而在所多玛王迎接亚伯兰的时候,他才前来,这说出:(一)主代祷的服事,有隐藏的一面,也有明显的一面;(二)信徒真正属灵的危机,并非在跟魔鬼发生正面冲突的时候,而是在魔鬼企图以笑脸迷惑的时候;(三)信徒在争战得胜之后,身心和灵往往会松懈下来,若不适时复原,便很有可能会被魔鬼趁虚而入。

 

【创十四19~20】他为亚伯兰祝福,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赐福与亚伯兰;至高的神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是当受颂赞的。亚伯兰就将所得的一切,拿了十分之一给他。

字义批注:

“天地的主”,因着亚伯拉罕这得胜者胜过了神的仇敌,在地上与神站在一起,神就能不仅称为天上的神(代下三六23;尼一5,二4、20),也称为天地的主(创十四19、22;太十一25)。

“至高的神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指亚伯兰并非靠他自己打胜仗,而是靠神使然。

“亚伯兰就将所得的一切,拿了十分之一给他”,亚伯拉罕(亚伯兰)献上掳物的十分之一,这事实见证那作基督预表的麦基洗德,是何等尊大。基督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比利未支派的众祭司更尊大;那些祭司藉着先祖亚伯拉罕,也向麦基洗德纳了十分之一(来七9),因为亚伯拉罕会见麦基洗德时,他们还在亚伯拉罕的腰中(来七10)。

话中之光:

①.“天地的主”,乃是一切天上和地上祝福的源头。信徒若能专一地注目于“天地的主”,所多玛王的礼物(创十四21,魔鬼的试探),就会失去吸引力。

②.许多信徒只尊敬神是“天上”的主,但还未完全向神而活在“地上”,因此神的旨意不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③.信徒若真能在地上为神站住,则不只天是祂的,地也是祂的了。

④.信徒也应当借着奉献,来表达对主爱和神恩的感激(林后五14~15,八1~2)。

 

【创十四21~22】所多玛王对亚伯兰说,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罢。但亚伯兰对所多玛王说,我已经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华举手起誓;

字义批注:

“人口”,原文作魂。

“天地的主,至高的神”,亚伯兰在此所提的,其实是麦基洗德给他祝福时所说的话(创十四19),这表示麦基洗德的话对他产生了功效。

“举手”,表明他对神的信实和忠诚。

话中之光:

①.魔鬼常以财物为饵,意图得着人的灵魂;但我们即便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魂生命,又有什么益处呢(太十六26)?

②.贪财是万恶之根;许多时候,多余的财物是信徒受试探而致失败的根源(提前六10);财富常会引诱信徒,使之倚靠无定的钱财,而不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提前六17)。

③.主对我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主的话使我们能胜过仇敌的试探(太四4、7、10)。

④.信徒若真能认识祂是“天地的主和至高的神”,转眼注目于祂,今世的荣华富贵就要失去其吸引力。

⑤.信徒应当“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提前二8)。

 

【创十四23~24】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只有仆人们所吃的,并与我同行的亚乃、以实各、幔利所应得的份,可以任凭他们拿去。

字义批注:

“一根线、一根鞋带”,指微不足道和不值钱的东西。亚伯兰拒绝从罪恶的权势接受物质的财富,表明他不单是信靠神,并且他对地上财富的取舍,乃是有原则的。

“都不拿”,这里亚伯兰胜过属地物质的试诱,显出他在这事上的纯洁(参王下五15~27;约叁7)。

“只有...任凭他们拿去”,表明亚伯兰作人处事有分际,不替别人出主意,不接受他人之慷慨。信徒各人从神领受的信心和恩典大小程度不同(罗十二3;弗四7),所以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林前七17),切不可将自己行事为人的准则,加诸别人的身上(罗十四1~6)。

话中之光:

①.信徒除神所赐给之外,不可指望从世界得着什么;一个真正对神有信心的人,能确实地知道神自己才是他的产业。

②.一般人对财富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富有者越想更富有;能知“拒所当拒、取所当取”,这是一个人真正敬畏神的明证。

③.所多玛人在神面前罪大恶极(参十三13);凡与罪恶有关的财物,信徒必须保持一概不取的态度,以免羞辱主的见证。

④.撒但是那昼夜控告弟兄的(启十二10),所以我们绝不可给它留下任何控告的口实(免得你说)。

⑤.信徒不可强人所难,不可勉强别人跟自己一样。主感动各人摆上多少,那是各人与主之间的事;信徒只求尽其在我,而不过问别人摆上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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