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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一章)

【创二一1~2】耶和华按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祂所应许的给撒拉成就。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神和亚伯拉罕约定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

字义批注:

“以撒”,预表凭着应许生的,也就是按着灵生的(加四23、29);应用在我们信徒身上,以撒就是指我们的属灵生命。本节表明我们的属灵生命,是神按着祂旨意所应许的,借着祂活泼常存的话,重生了我们(雅一18;彼前一23)。

“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意指当他无可指望的时候(罗四18~19),表明(以撒)这生命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3)。

“撒拉怀了孕”,撒拉代表恩典的应许,故表明这生命是本乎神的恩(弗二8),这是出于神的工作。

“约定的日期”,意即不在乎人的努力,乃在乎神所预定的旨意(弗一9~10)。

“生了一个儿子”,亚伯拉罕代表信心,故指属灵生命的起因也因着我们的信(罗四16)。神在祂经纶中的目标,是要产生基督为后裔,以完成祂永远的定旨(创三15,十二7,二二18;加三16;撒下七12~14上)。以撒的出生,表征基督这应许的后裔是在神预定的时候,藉着神恩典的工作所产生的。这事的首要条件,乃是我们天然的生命和力量,必须藉着属灵的割礼被了结(创十七10~16)。

话中之光:

①.神的话从不落空(书二一45),永远安定在天(诗一一九89);祂怎样对我们说,事情就要怎样成就(徒二七25)。

②.我们蒙恩乃是出于神的眷顾,并非因我们说了什么好话,或作什么好事。

③.神的恩典真是够我们用的;因为祂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

④.神作事有祂的日期,日期一到,事就成了;我们若认识这一个法则,就不至于焦急了;凡不能等候神的人,他们所作的,顶多只能生出一个以实玛利,不能生出以撒,这在神面前并没有属灵的价值,反而有害处。

⑤.神必须等到我们的天然生命被完全对付,血气的能力完全枯竭了,才会在我们身上显出祂奇妙的作为。

⑥.真正有属灵价值的事奉,不是在于我们为神作了多少,乃是在于我们让神作了多少。

 

【创二一3~5】亚伯拉罕为撒拉给他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他的儿子以撒行了割礼。他儿子以撒出生的时候,亚伯拉罕年一百岁。

字义批注:

“以撒”,即喜笑之意。这个名字是神给他起的(创十七19);以撒的出生,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如今竟然成了事实,叫亲身经历此事的人,不能不“喜笑”满怀。

“第八日”,以撒也预表主耶稣基督,祂在生下来第八日受割礼(路二21)。在表号上,第八日作为新的七日的第一日,是指基督的复活(太二八1;约二十1)。割礼必须是在复活里,并且总是将我们引进复活(西二12;参罗六3~5),使我们成为新人,新造(林后五17;加六15)。以完成神的定旨。

“年一百岁”,说明人天然能力的尽头(罗四19),是属灵生命的起头。

话中之光:

①.当我们遭遇患难时,有时可能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甚至会流泪,但至终仍会有喜乐的结局(来十二11;诗一二六5~6)。

②.出于人工的,后果叫人苦恼;凭信心从神而得的,令人喜乐。

③.信徒是在复活的生命里面,才得以对付并除去肉体(西二11~12)。我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治死我们在地上的肢体(西三5)。

④.真正能被神重用的人,乃是那些“年一百岁”的人──他们自己什么都完了的人。许多时候,神不是不用我们,而是我们还未达到能被神所用的地步。

 

【创二一6~7】撒拉说,神使我欢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欢笑;又说,谁能预先对亚伯拉罕说,撒拉要乳养儿女呢?然而在他年老的时候,我竟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字义批注:

“喜笑”,不再是“暗笑”(创十八12),而是喜乐地欢笑。

“谁能预先...年老的时候...生了一个儿子”,这里表明信徒的灵命不是出于人自己(在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而是出于神的恩典(撒拉),并且是受神恩典的供应(撒拉要乳养)而长大。

话中之光:

①.基督的降生,给万民带来了大喜的信息(路二10);凡听见祂的,都必一同喜乐。

②.人间的喜怒哀乐俱都无常;从神而得的喜乐,才是真实的喜乐。

③.我们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好叫我们的属灵生命得以渐长(彼前二2)。

 

【创二一8~11】孩子渐长,就断了奶。以撒断奶的日子,亚伯拉罕设摆盛大的筵席。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甚是愁烦。

字义批注:

“渐长”,以撒的长大,表征基督生在新约信徒里面之后的长大。基督在我们里面需要长大,好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加四19)。

“戏笑”,指以实玛利逼迫以撒,此时以实玛利至少十五岁了(参创十七25)。犹太教徒,亚伯拉罕按着肉体生的子孙,也逼迫信徒(就是亚伯拉罕按着灵生的子孙),正如以实玛利逼迫以撒一样。

“赶出去”,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出去,表征把律法和肉体努力的结果赶出去,这些在神的经纶中毫无地位(加四24、30)。

“甚是愁烦”,亚伯拉罕为以实玛利而忧愁,意即按着我们人的天然观念,非常宝贵自己的行为,要我们放弃自己努力所得的果子,这真叫人感到相当为难。

话中之光:

①.信徒若一直只能吃奶,不能吃干粮(无法断奶),便表示他仍是婴孩,并未长大(林前三1~2;来五13~14)。我们的灵命若一直停留在吃奶的阶段,就还不能充分了解神的话,对神的旨意仍旧一知半解;这时期的信徒最容易被异端所迷惑。

②.当信徒长大,自己能消化、吸收“仁义的道理”时,全本圣经就向我们开启,每一章、每一节都成了“丰盛的筵席”,供我们享用。

③.属肉体的人不能领会属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林前二14),故难免要取笑我们。

④.以实玛利不是一生下就被赶出去,而是到了以撒断奶的日子才被赶出去;信徒的灵命不刚强,就不能对付肉体的行为。当我们的灵命长大时,就该把身上的血气、肉体、天然、旧人、自己都“赶出去”,以免阻碍我们享受基督。基督以外的一切,无论是坏的、好的,都应当“赶出去”。

⑤.从前失败所结的果子,常会使我们一直受搅扰。应当求主保守我们不失脚,以免日后不仅自己受害,也会害了别人的一生。

 

【创二一12~13】神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愁烦。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要听;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成为一国,因为他是你的后裔。

字义批注:

“撒拉对你说的话”,代表恩典的教训。

“从以撒生的”,直译,在以撒里的,代表出于灵的。

“至于使女的儿子...”,这里是说明信徒虽已重生,有了属灵的生命,但我们里面原有的血气肉体并没消失,仍将一直存留。

话中之光:

①.信徒行事为人,应该听从恩典的教训,持守恩典的原则,而不可让天然的感觉和观念来搅扰我们。

②.信徒里面肉体中罪的律,是一个强大的势力(一国),会把我们掳去,叫我们作我们所不愿意作的(罗七14~25)。信徒若要胜过犯罪的律,就须体贴灵而不体贴肉体(罗八6)。

 

【创二一14】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

字义批注:

“旷野”,预表人的魂;人在魂里依靠行律法,就会“走迷了路”,迷失人生的方向。而人借着行律法所得的,也只不过是“一皮袋水”,虽能稍微满足一下魂的干渴,但不能持久(约四13)。

话中之光:

①.这世界是个旷野,若没有神的引领,我们真不知道如何走。

②.我们依恋自己的成就,紧抓着自己天然的良善,但迟早神会迫使我们放弃律法,放弃自己的努力,以及我们所产生的一切;律法和肉体努力的结果,必须完全放弃。

 

【创二一15~16】皮袋的水用尽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一棵小树下,自己走开约有一箭之远,相对而坐,说,我不忍见孩子死,就相对而坐,放声大哭。

字义批注:

“小树”,是从地里长出来的,用以暂时遮荫,所以它预表世界的办法,不能从根本来解决我们人生的问题。

“一箭之远”,描述夏甲所坐之地与她将孩子撇弃之地间的距离。

“放声大哭”,这是最真情的哀祷。律法因人的肉体软弱,而有所不能行(罗八3),因此在人身上一无所成(来七19),并且凡是以行律法为本的人,都是被咒诅的(加三10)。故此,律法与肉体两相对坐,一筹莫展,只好“放声大哭”。

话中之光:

①.无论是多么属灵的人所给我们再好的帮助,总会有“用尽了”的一天,因此我们应当学会直接从神得着供应。

②.我们在困境中,仍要安息在主的荫下。

 

【创二一17~18】神听见童子的声音;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说,夏甲,你怎么了?不要害怕,神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起来,把童子扶起来牵着;我必使他成为大国。

字义批注:

“不要害怕”,意即神会看顾他们。

话中之光:

①.我们惟有真正地体认自己肉体的软弱,不再挣扎努力,而把自己交托给神,神就会听见我们呼求,给我们指引。

②.神要亚伯拉罕把以实玛利赶出去,并非表示神就此不再看顾他了,因为神也听见他的声音;信徒也应当关心“仍在恩典之外”的灵魂,我们不要自以为得天独厚,而鄙视不信的世人。

③.神的话是我们力量的泉源;我们一得着神的话,就能够“起来”,奔走前面的路。

 

【创二一19~21】神开了夏甲的眼睛,她就看见一口水井,便去将皮袋盛满了水,给童子喝。神与童子同在,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他住在巴兰的旷野;他母亲从埃及地给他娶了一个妻子。

字义批注:

“神开了夏甲的眼睛”,这是象征以律法为本的人,因被油(指人天然的好东西)蒙了心,以致看也看不见(太十三13~15)。若非神怜悯的指示,他们就视而未见。

“水井”,井表征人生活的源头。以实玛利的井是在旷野,靠近埃及(创二一14,20~21)。以实玛利生活的源头使他成为弓箭手(创二一20,参十8~9),猎人,就是杀害生命的人,最终使他联于表征世界的埃及(创二一21)。我们若留在魂的旷野,并喝以实玛利井(他生活的源头)的水,我们就会为着建立我们自己的国,成为用弓箭杀害生命的弓箭手;而不是为着建立神的国,栽培生命的栽种者。

“巴兰的旷野”,即今西乃半岛的北部。

话中之光:

①.世人被魔鬼弄瞎了心眼,因此看不见基督福音的光(林后四4),所以我们传福音时最重要的是,祷告求主开他们的心眼。

②.基督是活水泉,认识祂的人就必得活水的供应。

③.以律法为本的人,只在魂里(旷野)终日流荡,根本不知运用灵;而奉行律法的结果,却反而只会杀害生命(弓箭手),这是证明“字句是叫人死,灵是叫人活”(林后三6)。

④.以律法为本的人,最终是与世界联合为一(娶埃及妻子)。

 

【创二一22~24】当那时候,亚比米勒同他军长非各对亚伯拉罕说,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神都与你同在。我愿你如今在这里指着神对我起誓,不要以诡诈待我与我的子孙后代。我怎样以恩慈待你,你也要照样待我,与你所寄居这地的民。亚伯拉罕说,我愿意起誓。

字义批注:

“亚比米勒同他军长非各”,预表万民中善待神子民的绵羊(太二五31~40);他们在亚伯拉罕身上看见“神的保佑”,这是象征信徒若在灵里面行事为人,会叫世人看见神恩典的作为。

话中之光:

①.信徒所该切慕的,就是活着彰显基督(腓一20)。如此,世人也会从我们身上看见神的作为。

②.要彼此和睦;信徒在世寄居,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十二18)。如此,和平的神就必常与我们同在(林后十三11)。

 

【创二一25~26】从前,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亚伯拉罕为这事指责亚比米勒。亚比米勒说,谁作这事,我不知道;你也没有告诉我,今日我才听见了。

字义批注:

“水井”,这是以撒的井,预表基督这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林后三6、17),祂是活水的源头,作神子民神圣的供应(约四14,七37~39;林前十二13;启二二17)。以撒生活的源头,使他成为叫神满足的燔祭,并将他带到摩利亚山(创二二2);这山至终成为锡安山,就是耶路撒冷建造神殿的地方(代下三1)。最终,正确的生活源头使我们成为以撒,并将我们带到新耶路撒冷(加四26~28)。

话中之光:

①.主的仆人不可与人争竞,而要存心忍耐,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提后二24~25)。

②.若有人得罪我们,就当趁着适当的场合和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太十八15)。

③.人既然知道做错事,就要改过;我们既然学了基督,领了祂的教导,就要在心思的灵里得以更新,穿上新人(弗四20~24)。

 

【创二一28】亚伯拉罕把羊群中的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

字义批注:

“七只母羊羔”,亚伯拉罕以七只母羊羔的代价,赎回那口井。在预表上,七只母羊羔表征基督完全的救赎,这指明神圣的活水已藉基督完全的救赎被赎回、买回(约十九34)。

话中之光:

①.今天全人类都是凭着未蒙救赎的源头活着,我们却是凭着蒙救赎的源头活着。

②.今天我们所喝的活水不是天然的,乃是基督完全救赎的代价所赎回来的。

 

【创二一30~32】他说,你要从我手里接受这七只母羊羔,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所以他称那地方为别是巴,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他们在别是巴立了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人的地去了。

字义批注:

“水井”,预表我们生存与生活的依靠和中心,亚伯拉罕为这口井送给亚比米勒“七只母羊羔”作证据,这是表明有信心的人存活在世上,完全(七)是靠着基督的救赎(约一29,六57)。

“别是巴”,意指盟誓的井。

“约”,这里的约与赎回别是巴的井有关,乃是那藉着基督救赎的血所立定(太二六28;路二二20)之新约(耶三一31~34;来八8~12)的种子。以撒喝赎回的水,立约的水;照样,新约信徒所喝的活水,乃是经过救赎和立约的水。

“非利士人”,按预表说,非利士人表征一种人,他们接受神,却照着人的聪明,不照着神的经纶处理神的事(撒上六1~9)。

话中之光:

①.我们既然得着了基督的救恩,行事为人就当与基督的福音相称(腓一27),好叫世人能在我们身上看到,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8)。

②.古时人们以起誓为实据,了结各样的争论(来六16)。为了解决神与人之间一切的难处,神也起誓为证(来六17),设立主耶稣作更美之约的中保(来七20~22)。人惟有信靠主耶稣,才能与神和好,并与人和睦(弗二12~18)。

③.以实玛利喝野水,那是没有蒙救赎,没有立约的水。以撒所喝的水,都是蒙救赎的水,立约的水。我们既已开始认识基督,我们生活的源头也就是蒙救赎并立约的水。

 

【创二一33~34】亚伯拉罕在别是巴栽了一棵垂丝柳树,又在那里呼求耶和华永远之神的名。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字义批注:

“垂丝柳树”,垂丝柳树有细长的枝条,叶子很细,描绘生命之丰富的涌流,就是经历生命树的结果(创二9~10;参约七37~38)。因此,垂丝柳树表征被人经历并得着彰显的生命树。

“耶和华永远之神的名”希伯来文,ElOlam,伊勒俄拉姆。伊勒,意,大能者,乃是神的名字之一。俄拉姆,意,永远的或永远,原文字根意,隐藏、遮藏。伊勒俄拉姆这神圣的称呼,含示永远的生命(参约一1、4)。因此,亚伯拉罕藉着呼求耶和华这永远大能者的名,就经历神是永活、隐密、奥秘的一位,祂就是永远的生命。

话中之光:

①.我们应当就近生命的源头,多多的汲取生命的活水(诗三六8~9),自然就会在我们的生活中彰显神的丰富。

②.主对一切求告祂的人是丰富的(罗十12原文),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常常呼求祂,藉以享受祂无穷尽的丰富。

③.信徒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来十一13),故当存敬畏的心,度我们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一17)。

④.既然这世界并非我们的家,我们就不要再以地上的事为念,而要思念并追求在上面的事(西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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