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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创二五1】亚伯拉罕又娶了一个妻子,名叫基土拉。

字义批注:

“又娶了一个妻子”,虽然亚伯拉罕蒙了神的呼召,得着称义,并凭着相信神而活,也活在与神的交通中,但是他在属灵的生命上并未达到成熟。这可由撒拉死后,亚伯拉罕再娶妻,并凭他肉体的力量又生了六个儿子这个事实看出来。不仅如此,亚伯拉罕临终没有祝福任何人,与以撒和雅各成对比(创二五二七27~29,四八13~20,四九1~28;参来七7)。就着生命的经历而言,亚伯拉罕不能算是完整的人,他还需要以撒和雅各(连同约瑟),才得完整。

创世记描绘他们,不是三个分开的个人,乃是一个团体人的构成分子。这三个人的经历,描绘一个完整的人对三一神经历的不同方面。“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乃是耶和华,就是三一神—父、子、灵(出三15;太二八19)。亚伯拉罕的经历表征对父神的经历,祂呼召人、称义人、装备人,使人凭信而活,且活在与祂的交通里(创十二1,十五6,十七~十八,十九29,二一1~13,二二1~18);以撒的经历表征对子神的经历,祂救赎人(创二二1~14)、祝福人,使人承受祂一切的丰富,过享受祂丰盛的生活,并活在平安中(创二五5,二六3~4,12~33);雅各(连同约瑟)的经历,表征对父神的经历,祂爱人并拣选人(玛一2;罗九10~13)。也表征对灵神的经历,祂使万有效力,叫爱祂的人得益处,并且变化人,使人在神圣的生命里成熟,能祝福所有的人,治理全地,并以子神作生命供应,满足所有的人(创二七41,二八1~三五10,三七,三九~四九;罗八28~29)。

话中之光:

①.亚伯拉罕有两个妾,第一个生了以实玛利,第二个生了六个儿子。但他们没有一个是神所要的。在以撒出生前后,亚伯拉罕都作了神所不要的事,这样的生命怎能说是成熟的?本章的用意是要显示亚伯拉罕在生命上没有成熟。他没有成熟而死,因为我们看见,他死时没有祝福任何人。亚伯拉罕虽然好,但他在神圣生命里没有成熟。我们欣赏他是对的,但我们必须认识他有一大缺欠。他蒙召,有信心,活在与神的交通里,但用新约的话说,他没有够多的变化。

②.亚伯拉罕不是完全变化的人。他活在与神的交通里,并且照神的引导行动,但他没有完全变化。相反的,他再娶妻,用被神对付过的肉体,又生出六个“以实玛利”来。虽然我们必须像亚伯拉罕,但我们需要看见,他本身不是一个完整的榜样。

③.亚伯拉罕虽然好,但他并不完整。他必须藉雅各和以撒的一生来得着完整和完全。按照神圣记载的含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不是三个分开的个人。同样,他们的神-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也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三一神。在亚伯拉罕身上我们看见父神,在以撒身上我们看见子神,在雅各身上我们看见灵神。父、子、灵,三而一,乃是独一的三一神。同样的原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是三一的人,他们是三而一,在生命的经历上是一个完整的人。

 

【创二五5】亚伯拉罕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

字义批注:

“一切所有的”,指全部不动产,当然也包括了大部分的动产;亚伯拉罕在买了以弗仑的田和麦比拉洞(创二三17~18)之后,可能陆续购置了不少的地产(创二四35)。从属灵角度讲,神认为以撒是亚伯拉罕惟一的儿子,是承受神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以完成神定旨的独一后裔(创二二2、12、16、18,十七19,二六3~4)。因此,以撒预表基督是父的独生子(约一14,三16),父将祂一切所有的都给了子(约三35,十六15上)。以撒成为他父亲之丰富的继承者,不是凭着他的努力,乃是凭着恩典。

“给了以撒”,在创世记里,亚伯拉罕(十二1~二五18)和以撒(二一1~8,二二1~24,二四1~67)的记载彼此重叠。亚伯拉罕的生活启示,我们若要享受神的恩典,对神的丰富有完满的享受,就必须忍受损失,天然的生命也必须受割礼,被割除。以撒的生活启示,我们了结天然的生命而受苦,是为着享受神的恩典。以撒一生没有作什么,只是享受神丰富的祝福(创二五11,二六24下),这祝福乃是指向新约的恩典(创二五11)。以撒在恩典里出生(创二一1~3;加四23),在恩典里长大(创二一8),也成为恩典的后嗣(创二五5)。在新约中,所有蒙召的信徒都是恩典的后嗣,命定要享受神绝对且无条件的恩典(弗一3,6~8,二7)。

话中之光:

①.信徒经历以撒的神,就是经历神是我们的一切,也就是经历祂是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提前六17)。

②.以撒的特点,就是他一生一世所有的一切,都是享受,都是接受;我们若不享受神的供应,在我们身上就不能达成神的目的。

③.神早已立基督为承受万有者(来一3),惟有祂配得着一切;我们也该把一切时间、体力、所是和所有都归给基督。

④.神已呼召了我们,在基督里用各样属灵的福分,祝福了我们(弗一3)。祂在基督里已把我们放在恩典里,使我们成为恩典的承受者,承受神圣丰满的一切丰富,作我们的享受。我们基督徒的生活必须像以撒的生活,不凭自己作什么,单单承受并享受父亲所有的一切。在恩典的承受中,我们必须停下天然生命的努力,使自己敞开,并预备好享受恩典。

 

【创二五6~7】但他只把一些礼物给他妾所生的众子,趁自己还活着的时候,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往东方之地去。亚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岁。

字义批注:

“给他妾所生的众子”,指从基土拉所生的众子孙。亚伯拉罕在续弦以前已把他一生的积蓄都给了以撒,他自己只保留日后生活所需的一部分财物,此后经营所得的都给了他妾所生的众子。

“东方之地”,指巴勒斯坦的东方,即阿拉伯半岛。 亚伯拉罕打发他妾所生的众子离开以撒,因为他知道神只应许把迦南地给以撒作产业,其他的儿子们都不能干扰神的计划。

“一百七十五岁”,亚伯拉罕到迦南地时是七十五岁(创十二4~5),故他在迦南地刚好过了一百年。“一百”是十乘十,在圣经里是一个极其完满的数字。

话中之光:

①.作父母的人,不要只为儿女的养身之物筹算,而要顾到儿女的属灵光景,带领他们认识主,并且经历、享受主的丰富。

②.我们若信靠神的应许,必有非常完满的属灵经历。在基督里所过的年日,乃是十全十美的。

③.我们应当求神指教我们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们得着智慧的心(诗九十12),使我们一生的年日能蒙神记念。

 

【创二五8~10】亚伯拉罕享大寿数,年迈寿足,气绝而死,归到他本民那里。他两个儿子以撒、以实玛利把他埋葬在麦比拉洞里,这洞在幔利前、赫人琐辖的儿子以弗仑的田中,就是亚伯拉罕向赫人买的那块田。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里。

字义批注:

“归到他本民那里”,有种说法表示葬在祖坟里,与先人的骸骨在一起;但亚伯拉罕仅和他妻子撒拉葬在麦比拉洞,故正确的解释应指:人死后灵与魂离开身体,与先人的灵与魂都聚集在阴间(创三七35),等候末日的审判。根据主耶稣的话,阴间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享安息的地方,一部分是受痛苦的地方,两者有深渊相隔,可望而不可及(路十六19~31)。前者享安息的地方称为“乐园”(路二三43),又称“阴间”(徒二27、31);后者受痛苦的地方,是一切灭亡的罪人所在之处,也称“阴间”(伯二四19)。

“麦比拉洞”,亚伯拉罕和撒拉同葬麦比拉洞,正符合洞名“成双成对”之意。

话中之光:

①.死的意思就是“气绝”(太二七50);我们若是常常“生气”,就表示我们的旧人还没有死(罗六6)。

②.我们惟有出代价(买-向赫人买的那块田),才能够得着真安息。

 

【创二五11~12】亚伯拉罕死了以后,神赐福给他的儿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莱居住。以下是以实玛利的后代,以实玛利是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

字义批注:

“神赐福给他的儿子以撒”,旧约的祝福相当于新约的恩典(见弗一3)。神赐给我们白白的恩赐,乃是祂的祝福。当神在基督里白白的恩赐作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里面的生命元素时,这恩赐就成了恩典(罗五2)。

“庇耳拉海莱”,指那看顾我之永活者的井,或那启示祂自己者(创二四62,二五11)。以撒在遇见利百加之前,也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创二四62)。如今在父亲死后,他又回到庇耳拉海莱居住。按灵意,表明他一直在过着享受神看顾的生活。

“以实玛利的后代”,以实玛利的子孙,是阿拉伯人的先祖,因此阿拉伯人也视亚伯拉罕为他们的祖宗。

话中之光:

①.在创世记二十五章有三个家谱:基土拉众子的家谱(创二五2~4),以实玛利众子的家谱(创二五13~16),以及以撒的家谱(创二五19~26)。在前两个家谱中,没有一个人蒙神拣选。基土拉的众子或以实玛利的众子都没有蒙神拣选。连以撒所生的以扫也没有蒙拣选。这一章所题名的人中,只有一个蒙拣选-雅各。

②.没有成熟的生命总是徒劳无益。我们的生命若不成熟,虽然可以相当活跃,作许多事,但一切劳苦都是徒然,没有一样是按照神的拣选。亚伯拉罕是个可爱的圣徒,有很好的生活,但他的生命不成熟,作了许多徒劳的事。凡出于他肉体的,没有一样是神所拣选的。

 

【创二五19~21】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记在下面。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年四十岁。利百加是巴旦亚兰地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是亚兰人拉班的妹妹。以撒因他妻子不能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字义批注:

“以撒的后代记在下面”,从前有关以撒的事情,都是附记在他父亲亚伯拉罕的记事里,真正以撒独当一面的历史,乃是由本章十九节开始的。

“巴旦亚兰”,即米所波大米(创二四10)。

“年四十岁”,“四十”在圣经里是试炼的数目字,婚姻生活对每一个人来说,乃是一个很大的试炼。从前单身时自由自在,现在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就要开始受试炼。

“祈求耶和华”,从以撒娶利百加到双子出生时,中间隔了二十年之久(创二五20、26);以撒需要一个儿子,相当于神需要一个出于以撒的后裔,以完成祂永远的定旨。为这缘故,神答应以撒的祈求。至终,以撒的儿子雅各不仅满足以撒的需要,更完成神的定旨,因为基督乃是从雅各而出(太一1~2),这位基督带进召会、国度和新耶路撒冷。

话中之光:

①.神岂不曾应许说,亚伯拉罕独一的后裔以撒,要使地上的万国得福?假定以撒没有儿子,这应许如何应验?这应许若不应验,神的目的如何达成?因此,不仅以撒需要儿子,神也需要从以撒生出的后裔。由于以撒二十年之久没有看见这点,神就不作什么。神有一个需要,想要为此作点事,但祂需要人这一面的合作。二十年之久,以撒只是享受,不关心需要儿子的事。然而二十年后,他知道他有这样的需要,并且明白他的需要与神的需要一致。他知道了这事就祷告,神也答应了他的祷告。

②.我们今天也是这样。当我们明白我们的需要与神的需要一致,因而照此祷告,神就要答应我们的祷告。实际上,祂答应我们的祷告,就是达成祂的目的。我们的需要必须是神的需要,为我们需要的祷告也该是为神需要的祷告。当我们的需要与神的需要一致,并且我们为我们的需要祷告时,神的需要也要得着满足。

③.当以撒祷告要有孩子时,谁的需要更大?是以撒的还是神的?当然神的需要更大。虽然如此,神更大的需要只能在以撒较小的需要里得到满足。只有人明白祂的需要,并为此祷告,神才有路进来满足祂的需要。神有一个目的,我们有一个需要,这需要与神的目的一致。但神不能作什么,直到我们明白我们的需要,并为此祷告,神就要答应我们的祷告,应付我们的需要,使祂的目的得以达成。

 

【创二五22~23】孩子们在她里面彼此相争,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她就去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对她说,两国在你腹中,两族要从你身内分出。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字义批注:

“两国在你腹中”即以色列(创三二28)和以东(创二五30,三六1、43;耶四九7~8;俄8);国是掌权的范围,一个是基督掌权,一个是黑暗掌权。

“两族”,“族”指不同的生命,一个是属灵的生命,一个天然的生命。

“服事小的”,这是在雅各出生以前神的拣选,神的选择,相当于神在创立世界以前的拣选(弗一4;罗九11)。神拣选雅各是照着祂的预知(彼前一2;罗八29),不是本于雅各的行为,乃是本于那位呼召并施怜悯的神(罗九11、16)。神的拣选是同着祂的预定,其后是祂的呼召(弗一4~5;罗八30)。

话中之光:

①.我们一得救之后,里面也常常发生相争的故事(加五17)。

②.信徒遇到什么难解之事,也应当像利百加那样去求问神。

③.以撒祈求一个儿子,神却赐给他双胞胎;神答应我们的祷告,往往是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三20)。

 

【创二五24~26】她生产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双子。先出来的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毛皮衣;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随后以扫的弟弟也出来了,他的手抓住以扫的脚跟,因此给他起名叫雅各。利百加生下两个儿子的时候,以撒年六十岁。

字义批注:

“身体发红”,“红”原文与“以东”同音同字,身体发红指属乎血气;一个人大发脾气时,面红耳赤,故肉体的特征即身体发红。

“浑身有毛”,毛表征天然的能力;一个人浑身长毛,即表示他的野性未驯,不服神的权柄。

“以扫”,意即多毛、粗糙,预表属肉体的信徒。

“抓住以扫的脚跟”,雅各甚至还在母腹中,就争夺要作长子。他要成为首生的,这愿望与神要他承受儿子名分的心意相符。然而,雅各也像他的祖父亚伯拉罕一样,运用他天然的能力和力量来完成神的心意,并满足他自己的愿望。虽然神已拣选雅各为首生的,但神主宰地使他生为次子,好叫他学知天然的人毫无价值,必须被割除。因着雅各天然的人没有资格,他就需要被变化。

雅各一生的记载占了创世记一半以上的篇幅。这段长篇的记载给我们看见,神在祂拣选、预定和呼召上的定旨,是要将罪人变化为神的王子,有神的形像彰显祂,并施行神的管治权代表祂(参一26)。神命定雅各终生要过挣扎的生活。不仅如此,神主宰安排了雅各一生中的每一个环境、遭遇和人物,并使这些都互相效力,叫雅各得益处,使祂可以将雅各这抓夺者,抓脚跟的人,变化成以色列,神的王子。神特别用雅各的家人,包括他的父亲、母亲、哥哥、舅舅、妻子和孩子对付他,使他被变化。神对付雅各,乃是圣灵在新约信徒里面管教和变化工作的一幅完整图画(罗八28~29,十二2;林后三18)。

“雅各”,意即抓夺者,抓脚跟者。

话中之光:

①.许多人只会抓地位、钱财、名利,就是不会抓神。

②.在召会中以人的手腕来抓地位,只会落得贻羞主名的结局。

 

【创二五27~28】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雅各为人安静,常在帐棚里。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却爱雅各。

字义批注:

“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雅各为人安静,常在帐棚里”,打猎预表追求世俗;田野预表世界;安静预表坐在主的脚前(读经、祷告);帐棚预表召会。这是描写双子长大后的各自个性,也是两族人不同生活方式的写照。以东人原是比较活跃而带野性的游牧民族;以色列人却原是比较具有思想而有次序计划移动的半游牧民族。

“常吃他的野味”,直译,野味在他口里。以撒对他长子的偏爱,完全是在天然的生命里,也是照着天然的口味和偏好,就像利百加对雅各的爱,以及雅各对约瑟的爱(创三七3~4)。虽然以撒凭天然活着,他仍然享受神的恩典。然而,他在天然生命里的生活使他受苦,正如利百加和雅各一样。

话中之光:

①.人的天然生命喜欢在世界里追求属世的事物,但属灵生命却喜欢在召会中与圣徒一同追求主自己。

②.信徒若只顾在世上忙碌,而忽略了在主前安静的时间,是很大的危险和损失。

③.我们若喜欢一个人,是因他说好听的话,或是他作什么事对上自己的口味,恐怕这就是以撒的爱(体贴肉体的爱)。

④.我们爱一个人必须单纯、没有条件,完全是因着神而爱他。

 

【创二五29~30】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给我一些红汤喝。因此以扫又叫以东。

字义批注:

“累昏了”,信徒若将全部精力花在属世的事物上,就会“累昏了”,以致怠忽了灵命的需要。

“红汤”,是用中东一种极便宜的扁豆和米混煮成红色的稀粥。

话中之光:

①.人里面一昏暗,就看不见基督的宝贵,自然他就追求世界的享受。

②.常安静在主前的人,才有属灵的粮食供应给灵里饥渴的人。

 

【创二五31~34】雅各说,你先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罢。以扫说,我现在快死了,这长子的名分对我有什么用?雅各说,你先对我起誓罢。以扫就对他起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身走了。以扫就这样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

字义批注:

“长子的名分”,犹太人的长子拥有如下的特权:1、 得父亲的祝福;2、得作一家之主(撒上二十29);3、得双份的产业(申二一17);4、得作全家祭司之尊荣。

“这长子的名分对我有什么用”,这显示以扫将现实看作一切,而轻看神的应许,不以属灵的福分为念。

“以扫就这样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以扫是以撒的长子,他的长子名分是双分土地、祭司职分和君王职分。他因贪恋世俗,放弃了长子名分,双分土地就归给约瑟(代上五1~2),祭司职分归给利未(申三三8~10),君王职分归给犹大(创四九10;代上五2)。

话中之光:

①.以扫看一碗浓汤,竟胜于产业名分;属血气的人,只凭眼见,不凭信心,只看今世的事物,不看将来的福分。信徒应当抓住机会,追求天上属灵的福气。

②.以扫贪恋世俗,只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来十二16)。信徒若为贪图今世暂时的利益,而出卖了基督徒的名分,是一项无可弥补的损失。

③.不认识神的人,不珍惜属神的事物,因为他们看不见神应许的宝贵,以为那些事都是含糊的,不切实际的,渺无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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