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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许梅骊犯了什么罪错

在对《警钟长鸣》这本书的内容作评析回应之前,我们还需对许梅骊所犯的罪错有些许瞭望。因为对照这些罪错,我们更能从内容中窥其罪行。审判不在你我,但这些案卷可以呈现在众人面前,使一切有血气的自能分辨。若问许梅骊犯了什么罪错?答:她联合不信的人,逼迫主内肢体;她卖主求荣,没有悔改;她走该隐的道路,至死不渝;她活在心思里,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罪错。在这基础上,她又是不理会圣经的原则,不懂装懂,发明自己的歪理逻辑和另类思维,只为反对而反对,为攻击而攻击,全然被撒但所得着。

流亚伯的血并逼迫主

在创世记第四章,讲到该隐和亚伯向神献祭,神看中亚伯的祭物,却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这使该隐大大发怒,垂下脸来。直到有一天,他们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弟弟亚伯,把他杀了。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弟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弟弟的么?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事?你弟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弟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耕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承担的。你今日赶逐我离开这地面,以致我不得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创四3~14)。

从属灵的角度讲,其实在创世记第三章,蛇(撒但)的试诱已经引起人心思里的疑问,成为进到人里面的种子,保罗在罗马书七章里称之为罪(参罗七19~20)。在创世记四章我们看见,注入到人里面的邪恶种子,首先显在敬拜神的事上,发展为嫉妒,然后发展为忿怒、仇恨、凶杀和谎言。该隐杀了亚伯之后,神仍恩慈、怜悯的临到他。可以说,神没有来审判该隐,或者在他身上执行死刑。神向该隐询问,他的兄弟在哪里?这问题指明悔改的门仍是开着的。但该隐的回答可谓振振有词,并自认为有理,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弟弟的么?”这话表示该隐的傲慢,他的回答是个大谎言,是人类历史中的第一个谎言。该隐不是惟一说谎的,魔鬼也是从起初就说谎(约八44)。该隐与那说谎者魔鬼乃是一。于是,神宣布了一个结果:地不再给该隐效力,该隐要成为一个飘荡的人。该隐不悔改,走他自己的路。他自己的路就是离开神的面。“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创四16)。该隐离开神的面之后,他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建造一座城,以后产生无神的文化。他所建筑的城(以诺城)是神建造的膺品,要完成于大巴比伦,与新耶路撒冷相对。

该隐和亚伯的故事似乎冗长,但我们若领会其中的属灵含义,再来看许梅骊所做的,无非是走了该隐的道路。1956年初,她不仅控诉倪柝声,而且是控诉“倪柝声反革命集团”;通过她要求进步并检举揭发,许多信徒被逮捕和劳改,这是出于她里面的自作主张、忿怒、凶杀、谎言和傲慢,正如该隐一样。结果,她之后放弃信仰二十四年,离开神的面,成为一个在旷野流荡的人。

时至今日,许梅骊没有为这事悔改过,她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甚至有人指责她对控诉倪柝声而不悔改,她竟然傲慢地说“却不指责倪氏本人不悔改”。这意思是说,别人没有指责她悔改的资格和权利,而她从未认真反省自己要不要悔改,反倒责怪别人要她悔改。又可说,别人不悔改,她也可以不悔改。我们暂且不谈倪柝声有没有错,或要不要悔改,但从许梅骊的话语和口气,能够断定这人就像该隐一样死不悔改,并且十二分傲慢。甚至,她说,“若是有人说我卖主,这只能说明说这话的人,是认倪柝声为主,爱他胜过爱神”(311页)。这话是何等荒谬,又是多么强词夺理啊!

为什么说她是流亚伯的血呢?如果倪柝声得罪了她,我们暂且不谈,然而还有其他那么多弟兄姊妹,被她控诉以至于受苦了,其性质不就是在杀亚伯么?她曾经的控诉是如何愤懑不平,内心多么无法控制,可她对弟兄姊妹的债,其实这是流亚伯之血的债,从未想过要偿还,并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为什么说她是逼迫主呢?“他(使徒保罗,原名扫罗)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他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九4~5)。这里的“我”是团体的,包括主耶稣和祂所有的信徒。当时扫罗没有这启示,以为他是逼迫司提反,以及别的他认为是在异端的道路上跟从耶稣的人(徒二四14),却不晓得他逼迫这些人,就是逼迫耶稣;扫罗认为他是逼迫地上的人,绝没有想到他是摸着天上的人。大数的扫罗被主的真光打倒之前,在属灵上可以说是瞎眼的,他不认识逼迫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就是逼迫主。正如许梅骊与外邦联合,逼迫主内的肢体,也同样是瞎眼的。她不思想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却把那一场逼迫运动称之为“本来就是神恩典的化身”(311页)。这是何等可怜和瞎眼!

从来没有真正的悔改

许梅骊说,她对控诉倪柝声没有后悔过,她只后悔一件事,就是没有以信心仰望神。在肃反运动后,用她自己的话说,在半年时间里,每天祷告“神啊,你在哪里?”她所聚焦的中心就是“为什么”,要谋求解答的是“为什么”,而不是“相信神”(312页)。但神没有给她回答,她等待了二十四年,神也没有给她回答。最后她自己作出总结,是因为得罪了神:第一,尊重神的仆人过于尊重神;第二,不谨守遵行神的话;第三,心中有偶像。(313~314页)

她的总结就是限于这三个方面,并归咎于倪柝声及地方教会的教导。虽然她说:“过去,我曾经把一切都归咎于倪柝声和教会。在神的怜悯下,我逐渐发现自己在当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333页)。但是,她有什么责任呢?答案就是她总结的这三方面。然而,我们仔细剖析她总结的三方面,她仍是在推卸责任,仍是把一切过错都推给倪柝声及地方教会。我们知道,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犯罪后,神来寻找他们,他们就是相互推卸责任的;亚当没有坦率承认自己的过犯,却把责任推给女人,女人又把责任推给蛇(创三8~13)。这些年,许梅骊同样把责任推给倪柝声和地方教会,但她从来没有看见自己与神之间的隔阂在哪?她没有对付流亚伯之血的债,也没有为从前逼迫主而悔改。可见,晚年的许梅骊,她在属灵上仍没有多少看见!没有看见,就没有真正的悔改。

离弃信仰

许梅骊是1957年初放弃信仰的。她说在肃反运动后,她一直在神面前祷告等候,求神向她显明祂自己,但神向她沉默。她自己承认“神向我们掩面不顾是因为我们的罪孽”,她还引用以西结书三十九23~24的经文。可是,她对这种的罪孽的领会,从她后来的话语和表现看,并没有实质性的认识。因为她是从来不看自己的,若看自己也是一笔带过,反而她把这种的罪孽归咎于“我们”,要么是“倪柝声反革命集团”,要么是许多信徒都和她一样污秽,这更显得她个人并没有什么污秽,也没有什么罪错。

与其说许梅骊是自己放弃信仰的,不如说是神像对待该隐一样,乃是对她的直接对付,也向她掩面不顾。后来,许梅骊离开神,经历两次的婚姻,都是失败,这是神对她进一步的对付。但是,许梅骊仍没有从中有所认识,她把第一次的婚姻失败,归咎于“时代的悲剧”;而把这两任丈夫都说得一无是处,简直是渣男,仿佛她自己很完美。她很难从自己找原因,遇到失败都是推卸责任,也无法从中看见神之手。

也许有人要问,许梅骊离弃信仰真的是因为倪柝声及地方教会吗?但她的书中所透露出来的,就是倪柝声及地方教会负主要的责任,而她自己的责任是非常渺小的。1956年2月7日,《天风》杂志记者惟真采访许梅骊,谈及她最近的宗教生活,她说:“我继续去聚会了,因为我信的神和祂的话语与反革命没有丝毫共同的地方,纯洁的宗教生活是我要持守的。”接着,她用反复的口吻说:“宗教生活是否可以放松呢?”然后她用肯定的口吻说:“不能,我的心仍然向着神,我还是读经、祷告,而且最近读经时更能看到从前不注意的圣经真理。”

可以这样说,许梅骊放弃信仰与倪柝声及地方教会没有关系,这完全是她个人与神之间的事。遗憾的是,她在两本书中都很少谈及她自己出了问题,只是一味地推卸责任,从来没有看见她自己要在神面前该受怎样的对付。她离弃信仰了,后来又回归了;她在旷野流荡二十四年,这是否说,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泊三十八年,就能把责任推给摩西和亚伦呢?然而许梅骊就是这样做的,她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她只是为离弃信仰而后悔。

走自己的道路

从肃反运动开始,许梅骊就是走自己的道路。在这条路上,起初在组织的耐心教育下,她就心思飘忽不定,然后比夏娃还狠;喜欢用她自己的猜想和判断,自作主张,包括她后来放弃信仰,以及再后来出的两本书。若她真能学到地方教会教导的四分之一,也不至于失去女人蒙头的地位。在逼迫主内肢体这件事上,她更是不遗余力,比该隐还狠,杀了都不觉得有什么错。现如今,她仍是拼命厮杀,定罪别人,从不悔过。她不仅是不像个女人,而且是傲慢的、仇恨的。该隐所有的特征,用在她身上都合适。

又如许梅骊说:“自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再次归向神以后,我尽情享受祂的慈爱。我把自己过去的失败、流浪、饥饿、痛苦以及羞耻等等,一概深深埋沉海底,再也不愿回顾”(299页)。其实这是谎言,事实上她从未放下心中纠结的事。她把自己放弃信仰归咎于倪柝声和地方教会,她把自己从前的不堪和污秽都归咎于倪柝声及地方教会。她不仅是说谎的,而且是推卸责任的。从中我们也能够看见,她的个性是非常要强的。这种要强的心理,使她为自己奋不顾身地辩护,于是把倪柝声及地方教会骂得愈狠,愈显示她的柔弱和无辜。这种心机是她的天性,正如她幼年时就有演戏的天分。笔者并非心理学家,但不难看出,许多年来,许梅骊的心态是极不正常的。

有人会问,该隐的道路是什么?就是走自己的路。这样的人,就是为自己,凭人的己而活,实际上就是凭撒但而活。该隐就是一个这样生活的人。他不但这样生活,而且照着他自己那源于撒但的观念敬拜神。许多人以为该隐没有错,他拿出地里最好的出产献给神,有什么错?但是,问的人并不清楚该隐所作的,乃是出于自己所作的,都是神仇敌的行动。神所要的乃是流血的牺牲,没有流血,就没有牺牲的皮遮盖,这预表基督作神的义成为人的遮盖。但该隐知道这条路,却拒绝了神的路,妄自凭人自己的努力,照人自己的发明来敬拜神。

许梅骊岂不是这样么?她怕受苦,检举揭发控诉,走了她自己的路;她放弃信仰,走了自己的路;她出版两本书,罗列倪柝声的罪证,并定罪地方教会的教导,自以为是在敬拜神,也走了自己的路。甚至,她与外邦人联合,并引用无神论政权当年的许多资料作为证据,岂不是与无神文化的掺杂,也就是从该隐道路产生出来的么?怎么看,许梅骊所走的,就是该隐的道路,读者可以自己去一一核对。

宗教的妒忌

该隐是一个完全被魔鬼(撒但)所得着的人,只在意他自己的路。他没有悔改,回转或改变。他坚持他自己的路一直到底,甚至到死。所以他是完全被撒但得着,而与魔鬼成为一(约八44)。因此,约壹三章十二节说,他是“出于那恶者”。

从圣经和教会历史看,宗教的妒忌是可怕的,没有一种妒忌像宗教的妒忌那样可怕。这说出为什么罗马天主教杀害真基督徒,比罗马帝国杀害的还多。主耶稣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叫世上所流一切的义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太二三35)。那些热心宗教的人在哪里杀死撒迦利亚呢?不是在戏院里,乃是在殿和坛之间,在热心宗教的人敬拜神的地方。热心宗教的人,就在他们照自己作法敬拜神的地方,杀了那些照着神的作法,不照自己作法敬拜神的人。一面他们敬拜,另一面他们杀害。这就是宗教的妒忌。这是何等可怕!

现今,许梅骊和围绕在她身边的一群小丑所做的,就是宗教的妒忌。他们自以为是在敬拜神,却是照着他们自己的作法,从两本书的色彩来看,他们是一边敬拜一边杀害,不但杀活着的人,而且连死去的人都杀。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攻击倪柝声和地方教会。可见,宗教的妒忌是何等可怕!

活在心思里

许梅骊是坚持她自己的路一直到底的人。她没有悔改,回转或改变,现今的她,与1956年控诉会上的她,没有两样。然而,如果我们要洞察她的内心世界,就会发现:她不是没有纠结过,没有矛盾过,有时她也承认倪柝声是神重用的,也说神祝福基督徒聚会处(1997年7月7日,“许梅骊给俞崇恩弟兄的信”),甚至她说“当时我全心投入大学里的团体事奉,除主以外,别无他求”(《难泯岁月》,自序)。但是,另一面她又否定倪柝声及地方教会的教导,认为那些“反革命分子”都是罪有应得,认为“把倪柝声神化了”(313页)。难道“神化”的结局,就是叫她“除主以外,别无他求”?若在世人看来,这是顶不好的,但在基督徒看来,岂不是可望而不可求?

在《警钟长鸣》一书中,许梅骊说:“经过一段时期的仔细观察思考,发觉自己虽然已经放弃了信仰,工作积极,但是意识到我是不可能被吸收加入共产党的。一是因为我曾经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因此必然会被认为是有‘历史问题’,再也不可能得到党的信任;二是我父亲在台湾,那就是‘社会关系复杂,且有海外关系,政治上不可靠’。因此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入党。这样,我失去了奋斗目标,感到自己的人生没有目的,没有归宿。”(301~302页)

但是,我们再翻翻她1997年写给俞崇恩的信中是怎么说的:“当时我的跌倒不是由于惧怕、胆怯,也不是由于卖主求荣。...若要求荣,我可以在‘三自’或‘政协’中得到一点地位或权势,我可以入党,但是没有,1957年后我就销声匿迹。”这里,她说的话就露馅了,明明不能入党,但为自己辩护,仍狡辩地说“我可以入党”。

其实,许梅骊这个人是可怜的。因为许多年来她的内心都是在挣扎的,这乃是灵与肉的交战,也是灵界光明与黑暗权势的交战(弗二2,罗七19~20)。只可惜,在许梅骊的身上,我们看到外邦人得着了她,她成为政权逼迫或杀人者的帮凶;在放弃信仰后,神对她一步步对付,她却丝毫没有属灵的见识;直至晚年,她充当先知,并引用阿摩司书三章九节说:“耶和华却对阿摩司说:要在亚实突的宫殿中和埃及的宫殿里,传扬说:你们要聚集在撒玛利亚的山上,就看见城中有何等大的扰乱与欺压的事。”她的意思是她出书所做的,就像先知所做的,为着“暴露祂子民的罪,为的是要我们后世的人受警戒(311页)”。甚至她牢骚地认为上海地方教会当年大多数的弟兄姐妹没有认真吸取教训(580页),反而她自己看得最清明?!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从许梅骊的作为看,不免让人觉得她有被鬼附之嫌?许多信徒都以为惟独非基督徒才有被鬼附的可能,既然有圣灵内住,就不能同时有邪灵内住。但是,基督徒因着犯罪,给魔鬼留了地步(约壹三6,弗四27),到了某一程度,邪灵就可以进入他们的心(如徒五3,亚拿尼亚的例子;约六70、十三27,犹大的例子),心思和肉体仍旧被撒但所控制,而与圣灵为敌(林后十4~5;加五17)。

“被附”之意,就是“邪灵(含污灵,或称作鬼)依附在人身上的全部或局部”。照着福音书来看,人被鬼附,受苦害的程度不一样;有的像孩子害癫痫的病很苦,屡次跌在火里,屡次跌在水里(太十七15),有的像一个女人,被鬼附着病了十八年,腰弯得一点直不起来(路十三11)。归结起来,就有这两类:一类是被鬼附的,这是身体的事,被鬼附的人,是身体被鬼附;另一类是由一班心思、头脑被撒但,就是邪灵,所霸占的人所组成。主所碰见的人,许多是被鬼附的,但大多数是心思被撒但霸占。如有些有学问的人,就是法利赛人、撒督该人、经学家、祭司和律法师,都是很有思想、很聪明的人,他们的身体没有被鬼附。然而,他们并非自由或独立的;他们被撒但霸占。他们哪一部分被撒但霸占呢?乃是他们的心思。所以,当施浸者约翰来的时候,他所宣告的第一个词乃是“悔改”。悔改乃是改变心思,或转变心思。堕落的人要接触神,与神有敬虔、正确关系的第一步,乃是转变他们的心思。

我们的心思乃是撒但与神之间争战的战场。从邪灵来的,就是从外进内的,最多是从心思进内的,并非从最内的地方发出来的。所以我们要留意“心思”这个词,赶鬼容易,但要对付心思的营垒却很困难。撒但很狡猾,它知道不容易据有人的身体,但有一件事是容易的,就是据有人的心思,包括信的和不信的。林后书四章四节说,不信者的心思被弄瞎了,使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无法照在他们心里。而十一章三节说,信徒的心思可能被败坏。当一个人过于信靠她的心思,就履行了邪灵在其身上作工的条件,圣经称这条件为“地位”或“地步”(弗四27)。人如果把地位给了邪灵,就不能不被邪灵所附。

从1956年开始,许梅骊就自认为地方教会教导所说的“不用头脑”是错误的,是反智的,只不过她并不领会借更新的心思,用灵接受主的话。她只是断章取义地照着自己片面的领会,来武断地方教会教导的错误,却没有明白“先用我们心思的悟性”或“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西三16,弗一17)。以至于她心思受搅扰,陷入过于用“头脑”、走入多年活在心思里的极端。甚至她写给俞崇恩的信中,她自己都说,“其后,逐渐从麻木瘫痪的情景中爬出来时,魂的活动增加,在失望、愤怒和一种受了蒙骗的心情下,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进行控诉。...从多年远离神的后果来看,当时的我不会是对的。...魂里的活动代替了在灵里的寻求主的光照、怜悯和指引。”然而,许多年过去,包括从她所出版的两本书内容看,她仍纠结于心思里,并且魂里的活动从未停止过。可惜的是,她摒弃倪柝声所讲的三元论,为了否定倪柝声的讲论,竟然还引用许多资料来证明,十分可笑。只因为她过于注重理性和头脑,所以就更无法使她看清自己的本相。即使她从前学了点知识,也弄不明白怎么去运用。也许,她这辈子都无法识透灵里与魂里的事。

不理会圣经中的原则

圣经中对犯罪之人的处理,主要的根据是马太福音十八章15至17节:“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1.在圣经里的教导,当有人作错事得罪你时,你所该作的事,是找当事人直接交通,指出对方的错,希望对方承认,其目的乃是为“得了你的弟兄”。由此看出在这样当事人直接交通的原则下,目的仍为彼此造就;也避免了不先直接交通,就把事情传扬出来,许多时候,常把错处放大或误会加深。许多个人之间的难处往往有第三者间接介入,反而把误会加深,或者把小事经一传百,演成大事。

2. 但如果对方不听你的指正,圣经也教导我们就可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再一次,处理的原则还是当事人直接面对当事人,再加上证人来彼此直接应对事件的本末。

3. 如果当事人和当事人的交通加上证人后,还是不能处理,此时就需要告诉教会,告诉教会这里的意思,乃是指告诉教会的负责弟兄。

从以上三点,我们知道圣经的教导,乃是直接对话,而非外面宣扬,最后由教会负责人定规论理。在圣经中也提到若是教会负责人(长老)行为有缺失,该如何处理。提摩太前书五章十九节,“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对长老的控告,除非凭着两三个见证人,你不要接受。这是圣经给我们的教训。

这里的原则和马太福音十八章的原则是相辅相成的。首先是与当事人面对面,并且是在遮盖的原则下是一对一的。接着才是带一两个见证人去面对,这里的见证人并不是“得罪你”的见证人,乃是交通的见证人,为的是“句句话都可定准”。至于指控方在提前书五章十九节里则要求“凭着两三个见证人”,在这里的见证人,乃是指控事件的见证人,而不是交通的见证人,更不是“传言”的见证人了。如果马太福音十八章,提前书五章的原则不能持守,多半是引来许多的破坏;神圣话语的原则,的确是我们在教会生活中不容稍改的准绳。(倪徐恩秀,对《倪柝声的荣辱升黜》一书的质疑) 

《警钟长鸣》一书的作者,力求证明能够建立教会并写出属灵著作的人,不一定有好的属灵品格,而倪柝声就是一个例子。但是,请她不要看错了,圣经明说世上没有完全人,倪柝声一样不是完全的。但在基督里的恩典,神可以用不完全的人作成祂的事;神的仆人如何,自有他的主人在。圣经说:“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你是谁,竟敢论断别人呢?”(雅四12);信徒若“恶言妄论”(约叁10),冒然攻击神的仆人,就会令教会全体受羞辱,主的名蒙亏损。这绝不是圣经教人做的,也是不合神心意的。(朱志伟,《对再批斗倪柝声之平议》,序)

许梅骊自诩出版《警钟长鸣》是神的心意,是警示世人的,但她从不理会圣经的原则。她出版的两本书,可谓完全是在违背圣经的原则下进行的。她对于倪柝声的诸多评论,也并非“句句话都可定准”,而是基于她的偏见和主观臆想,以及毫无根据并莫名其妙的猜想。她无非是在继续控告,正如犹大书说,“但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认识的...”(犹10)。从笔者对《警钟长鸣》的内容评析中,读者将能看出许梅骊评论的色彩。

歪读逻辑和另类思维

何谓歪读逻辑,就是照着自己发明的逻辑,同时带着偏见,戴着有色眼镜去读;结果读出来的色彩、味道,都是另类的。在他们的思维里,就是要读出不同的意思和结论。本来,另类思维,含有褒义和赞许,值得鼓励和提倡。但若加上歪读逻辑,正好相反,无非是找茬,挑毛病,实质上就是为反对而反对,为攻击而攻击。在《警钟长鸣》这本书里,作者许梅骊善于添油加醋,尽抹黑之能事,并习惯于歪读逻辑。我们知道,即使人读圣经,若戴着有色眼镜去读,一百个人也会读出一百种味道。然而,许梅骊的这种歪读逻辑,不仅证明其眼睛有病,需要医治,而且证实其人品的低劣,因为她的险恶用心,暴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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