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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课(第八章):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

【我国的宪法法律制度】

选择题: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诞生。

.我国宪法的特征有哪些?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既具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点,又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⑴宪法规定了最根本的内容。一般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⑵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⑶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只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答】:⑴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⑵人民主权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公民享受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包括政治权利、平等权、财产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以及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等,这些都是人权保障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⑷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⑸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求宪法至上(其它法律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我国的国家制度

【答】:⑴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国家性质);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⑷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⑸特别行政区制度;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优越性。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⑴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⑵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民主权利。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地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⑷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

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是什么?

【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是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民族地区的自治有机结合起来,这既保证少数民族人民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性事务,发挥地方优势,促进各民族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共同繁荣,又能保证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主导力量),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基础力量),混合所有制中国家和集体成分。⑵非公有制经济为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资和混合所有制中的非公有成分。(选择题外商投资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⑴平等权,⑵政治权利和自由,⑶宗教信仰自由,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隐私、通信自由和秘密),⑸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财产权等),⑹教育、科学、文化权力和自由,⑺特定人的权利(妇女/儿童/老人/退休人员/烈军属/华侨等)。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爱国):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保守国家秘密,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

⑧.怎么理解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涵。

【答】:⑴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⑵任何公民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⑶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和制裁;⑷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哪些?

【答】:⑴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⑵公布法律的机关:国家主席;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⑷最高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⑸地方政府和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区的权力机关和政府;⑺最高国家检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⑻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选择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

【答】: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⑴行政法制度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程序正当

⑵常见行政法:公务员法(政府官员)、行政处罚法(政府管民)、行政复议法(民告政府)。

.社会法律制度

【答】: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常见社会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

.经济法律制度

【答】: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外):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对内):保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如何做):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权、责、利统一原则,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⑵常见经济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民商法制度

【答】: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⑴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

⑵常见民法:

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物权法:(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直接支配其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侵权责任法:(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等;规定的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以及高度危险责任等,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婚姻法:(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和祖孙关系);

继承法:(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知识产权法:指调整在创造、使用、转让和保护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志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著作权法》即人身权和财产权;《专利权法》即拥有独占权)。

⑶常见商法:公司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海商法(调整海上运输中船、货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法(规范票据行为)。

⑤.刑事法律制度

【答】: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规规范总称。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

.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哪些?

【答】: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素。⑴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利益(是权益,不是人),决定了犯罪行为的性质。⑵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各种要件的总称,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任何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⑶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⑷犯罪主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成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过失等主观要素。

.根据犯罪客体划分的犯罪类型。

【答】:我国刑法根据犯罪客体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十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我国的刑罚制度有哪些?

【答】: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或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选择题:诉讼法制度: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非诉讼法制度:仲裁法人民调解法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有哪些?

【答】: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如吊销执照);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执行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案件等等(如执法法过程中损坏了物品)。

.试述行政诉讼程序

【答】:⑴起诉与受理。起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对象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受理和立案。⑵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自立案至作出第一审判决的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制,经过审理,第一审作出判决。⑶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亦称上诉审程序,是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生效前,因当事人申请上诉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⑷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亦称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不能由当事人提出)。⑸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行政诉讼执行程序的启动,可以由申请人的申请提起,也可以由执行机关依职权决定。

.民事诉讼的主体

【答】: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是因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④.民事诉讼程序

【答】:第一审判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判程序(上诉,当事人不服);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执行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和审判程序分别包括哪些?

【答】:刑事诉讼程序,可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选择题: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⑥.刑事诉讼参与人

【答】: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人。诉讼参与人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当事人;二是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拥有广泛诉讼权利,对诉讼进程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参与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⑦.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哪些?

【答】: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什么情形下用仲裁法?

【答】:解决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但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

⑨.试述《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答】: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独立原则一裁终局原则。⑴自愿原则,指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⑵公平原则,指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⑶独立原则,指仲裁应当依法独立地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⑷一裁终局原则,指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⑩.人民调解法的原则

【答】:不收取任何费用,并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以及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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